2、城市环境空气的综合治理和质量改善有待加强
综合反映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与环境建设指标的分别是: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API周达标率),单位GDP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吨/万元),城市气化率大于90%,集中供热率大于3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大于90%。
对照上述5项指标,突出的问题是前两项。2000年南京城市空气污染指数年均为80,达到一、二级标准天数为全年的80.1%,周达标率为86.5%;单位GDP能耗为2.06吨/万元,尚未满足创模的标准与要求。其他3项指标均已达标,并保持较好的提升趋势。
近几年,南京市环境空气开始显现出煤烟与交通混合型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时段性影响明显。由于能源结构中燃煤基数仍较大,机动车数量增幅还在上升,城市建设中二次扬尘尚未完全得到有效的控制,再加上新实行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和气象因素的影响,加大了稳定达标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仍是创模工作中的重要任务。
3、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稳定和提高临界标准的指标
目前,南京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并无危险废物排放等5项指标分别为69分贝、56.5分贝、68%、96%和80%,基本控制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的标准内,但有的指标处于标准的临界状态,有的指标还缺乏过硬的措施保证达标的稳定。特别是城市环境噪声的控制,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危险废物的处理的能力与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比国家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以确保达标的空间。
4、高标准地保持和提高各项指标,提升环境综合水平
除上述6项未达指标和4项临界指标外,其他包括社会经济、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等14项指标已完全满足并超过国家的考核验收标准。但国家对这些指标的考核是连续的,并不断加以复核,特别是进入“十五”后,国家根据整体发展的要求和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将进一步调整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指标,用更严格的尺度规范环保模范城市。南京市在对照国家现有创模标准的同时,要进一步高标准地保持和全面提升26项考核指标,要力争创出一流水平。
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在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用三年时间,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指标,把南京建成天更蓝、水更清、居更静、地更绿的环境优美城市。
——城市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提高,实现GDP年均增长10%的目标,人均GDP力争提前达到3500美元,产业结构基本实现“三、二、一”的格局。
——城市主要地面水环境、环境空气和区域环境噪声的污染状况得到有效地控制,较稳定地达到所属功能区类别的标准,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得到较明显的改善。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综合防治能力与水平得到新的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60%。100%和43%。
——巩固和提高环保“一控双达标”的成果,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前削减8%以上,其中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削减25%。降低工业能耗,提高工业循环重复利用水量,使单位GDP能耗和用水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实现城区无污染企业的目标;在建成区范围内,30%的社区达到绿色人居环境社区的标准。
五、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主要任务
南京市创建国家环保城市的主要任务以全市“十五”计划为基础,结合创模的指标,贯彻系统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