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提高了城市的地位和品位,先后获得中国城市综合实力“50强”第五名,中国城市投资硬环境“40佳”城市之一,“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以及两个三年度的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十佳城市等称号。这些荣誉的获得,也反映了南京市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地位和水平。
(四)环境保护发展基础与优势
工业污染防治取得历史性进展,实现了主要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业污染防治的能力与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九五”期间,全市投资近10亿元,建设了700多台(套)污染治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率、工业燃料废气消烟除尘率、工艺尾气净化率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率分别达90.3%、98.7%、79.5%和81.5%。特别是1997一2000年,分4个阶段完成了全市调84家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主要污染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其中有1063家企业因工艺落后、治理无望、濒于破产、国家明令和限期淘汰等原因,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行关停并转迁,使得全市主要工业污染物放量削减28.5万吨,其中水、气主要污染物分别削减9.4万吨和19.L万吨。“九五”期间,全市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全过程管理、严格污染物排放的审核、调度、平衡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措施的支持下,在全市GDP平均递增率达12.2%的情况下,比1995年末削减20%以上,实现了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亏。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针对城市水环境污染突出的问题,实施了玄武湖综合整治和内秦淮河三期综合整治工程,实现了湖、河的全面清淤和污水截流,完成了34.7公里长的污水截流管理和截污系统的工程建设,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实现了每日30万吨满负荷运行。建成了玄武湖每日8万吨引水补水工程,使得长江源水经玄武湖后再补充内秦淮河,为实现江河湖生态用水的循环,使“死水变活”开辟了一条有效的途径,水质初步得到改观。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控制大气污染、改善大气质量的决定》,启动清洁能源区的建设,城区512台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完成了使用清洁能源的改造与拆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00吨,烟尘数百吨。加大机动车尾气防治力度,实行了机动车汽油无铅化,新车新标准准人制,超标尾气机动车强制净化。400辆机动车实现液化石油汽(LPG)清洁燃料运行,机动车尾气达标率保持在80%以上。
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实施城区污染企业搬迁的“腾笼换业”工程,共有151家企业列入搬迁计划,已完成107家“退二进三”的搬迁任务,老城区60平方公里无污染企业的目标可望实现。
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高淳、溧水两县列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试点,在生态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下,进入实施阶段,秣陵镇、栖霞镇等6个镇建成省级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示范镇。完成一批生态农业的示范试点和有机食品的生产基地,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自然名胜风景保护区面积得到扩大,己占全市面积的8%以上。77家污染严重、国家明令淘汰的15小乡镇企业实行了的关停取缔,15家乡镇企业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环境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九五”期间,制定和修订了与国家环保法规相衔接配套的《
南京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南京市餐饮娱乐服务行业环境管理办法》、《
南京市禁止销售和使用含铅汽油管理办法》、《
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等9个法律法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框架进一步完善,为环境监督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实施执法责任制,环保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得到明显加强,五年中,组织近20次全市性的环保执法行动,查处环保违法案件250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