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明确校长的任职资格,逐步建立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机制。实行校长任期制,确定任期目标,实行定期考核,可以连聘连任。
在高中和完全中学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合理设置校长职级序列,实行校长岗位津贴。对具备任职条件的校长进行科学考评,确定其校长职务等级。逐步取消校长行政级别。
严格执行《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对全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未经岗位培训和岗位培训不合格的,不能担任校长职务。
六、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33、各级党委、政府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实施科教兴湘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宁可在别的方面忍耐一点,也要保证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始终坚持将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制订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的措施努力增加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难题。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建立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年度报告制度和公告制度。将基础教育工作情况作为各级领导任期责任目标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4、坚持依法治教,完善基础教育法制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教意识,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学校管理,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35、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各项学校安全措施确保学校稳定。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重点防范危及师生安全的危房倒塌。食物中毒、溺水、火灾和交通事故等。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和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
36、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完善教育监督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教育投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开展督导评估。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
37、动员和鼓励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推动学校、家庭、社区相互沟通与合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对实施科教兴湘战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宣传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优势,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和支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