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电六小、市实验小学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
(市价便函[2001]26号 二00一年九月三日)
市教委:
你委《关于市实验小学、西电六小收取托管服务费的函》(市教函发[2001]88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省政府纠风办陕价费发(2001)77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西电六小、市实验小学有关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西电六小寄宿制住宿生住宿收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1、住宿费(含住宿、保教费用等),每生每学期1050元;
2、代办费:含伙食费、床单、被罩、餐具等生活用品,按实际成本收费。并在学期末向学生家长公布代办费收支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