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营管理指导处
拟订本局物业开发、印刷、机械加工、金刚石制品等产业经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市场调查,收集交流市场信息、指导局属各单位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审核局属各单位的经营项目论证报告;负责对局管的经营开发项目和技改项目及资金进行监管;指导局属各单位项目的证照管理工作;指导产业经营项目的质量管理、技术改造与创新等工作。
(七)职业安全处
拟订本局系统安全生产和内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管理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局属单位开展职业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隐患整改;对重大伤亡事故和职业卫生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本局系统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培训,开展安全技术革新和推广;负责局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八)审计处
根据(
审计法)及配套法规拟订本局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工作计划。检查指导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系统国有资产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对其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作出评价;对局所属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内部管理制度和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审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参与重大经济事项的调查,承办下属单位提出的审计复议,开展内部审计咨询和其他审计工作。"
(九)宣传处
指导本局系统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局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及局党组的工作部署,拟定宣传报导提纲,指导本局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等学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长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和省地质工会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编制总额之内。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地勘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工会主席1名,厅级非领导职务职数2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3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
核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事业编制5名。
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处级)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