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发展消防科技,提高消防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消防产品的现代化水平
(一)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消防学术、科研工作的带头人,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学科配套、业务过硬、勇于攻关的科技骨干队伍,“十五”期间,在全省初步形成一个省、市公安消防机构、科研院所和生产企业共同参与的消防科技体系。
(二)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消防应用软件的开发,提高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为公安消防部队的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十五”期间,要依托“金盾工程”,初步建成全省消防业务信息和通信指挥系统。
(三)建立河南省火灾原因技术鉴定站。推广应用火因鉴定技术,承担重、特大火灾原因鉴定技术的研究任务,为火灾原因认定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消防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等科研成果的引进推广应用。加速消防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我省消防产品的生产能力和高新技术含量。
六、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消防法规体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地方消防立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03年前,制订颁布《河南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河南省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南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河南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管理规定》、《河南省公安消防机构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消防执法活动提供比较完善的法律依据。
(二)健全各项执法监督制度,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公安消防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制、案件审核、执法检查、复议、诉讼、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实行警务公开,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不断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广泛监督。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批评、投诉、申诉、控告和检举,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取信于民。
(三)加强消防法制培训,全面提高消防执法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实行执法资格考试确认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法制调研和消防法制理论研究,坚持用科学理论指导执法活动。
(四)严肃查处火灾事故。对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