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上述目标,全区物价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主要任务是:
1、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查处制定歧视性价格或者实行歧视性收费行为,禁止利用价格或收费手段进行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
2、制止不正当价格竞争。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价格违法行为。
3、检查清理中央和自治区政府明令取消的所有收费项目和未经批准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
4、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纠正行政事业单位自立项目乱收费,以及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重点规范名为专项收费,实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各种收费,对不用于专项业务的收费要取消,标准高的要降低。
5、清理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组织收费。特别要整顿下列行为:一是将自愿服务的经营性收费,依附于行政权力,实行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乱收费行为;二是将行政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乱收费行为。
6、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着力查处教育、药品及医疗服务、供电、供水、电信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以及住房、汽车、旅游等价格与收费中的违法行为。
7、按照政务公开,减少审批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的、简明的价格运行规则,建立严格规范科学民主的调定价工作程序,普遍推行调查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和听证会制度。
8、规范价格监管行为。建立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制止违法行政和越权行为。
(二)工作重点
1、以反对地方保护和打破部门、行业垄断为重点,整顿和规范价格竞争行为。要加强对检验检测收费的管理,对本地和外地商品应当实行同一收费标准,制止重复检查、重复收费;对自治区以下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打破价格监督检查中的地方保护和人情干扰;制止依靠部门或行业优势地位,实行强行服务、强行收费的行为;制止经营者互相串通、联合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2、以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为重点,整顿和规范涉企涉农价格与收费行为。对涉企收费进行再清理。进一步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收费标准。重点清理整顿违反法律法规、增加企业负担的收费。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制止依附于行政权力的强行服务、强行收费行为,禁止将行政职能转移到中介机构,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降低抵押贷款和代办服务等金融中介服务收费标准。配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强化涉农收费管理工作。在全面清理现行涉农收费项目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对农民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建立和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落实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禁止在农村电网改造中搭车收费和向农民集资,及时查处农电和农网改造乱收费行为。开展对农用柴油等农资价格以及农村医疗服务、邮电资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婚姻登记、农机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制止乱涨价、乱收费,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