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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25个重点县市城镇化进程意见的通知

  “十五”期间,重点县(市)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创新体制、调整政策和资金引导,壮大城镇经济,实现经济和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吸引农村人口和专业人才加速向城镇转移,促进两个文明程度大幅度提高。力争到“十五”末,把25个重点县(市)的城区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中小城市。
  (一)“十五”时期重点县(市)城镇化主要目标
  1.城镇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增长速度和增长质量实现“两个较高”,城市集聚和辐射作用显著增强,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优势产业更加突出,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0%以上。
  2.城镇社会和公益事业体系基本健全。城镇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设施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建立起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3.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居民生活更为方便舒适。城市绿化覆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县(市)普遍建设污水处理厂,部分县(市)建设垃圾处理厂,实现“三废”达标排放。
  4.城镇化率明显提高。县(市)城区人口规模5年内有较大增长,到2005年,百万人的县(市)城区人口力争发展到20万人左右,部分达到20万人以上,其他县(市)达到15万人左右,25个县(市)城镇化率比2000年力争提高10个百分点。
  (二)“十五”时期重点县(市)城镇化的主要任务
  1.壮大城镇经济。根据城镇功能定位,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形成特色经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依靠科技带动提高的都市型产业,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部分产业单一的工矿资源型、交通枢纽型城市要改造成为产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城市。一些具有独特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的城市,要发展成为有多种产业支撑的旅游城市。
  2.完善城镇功能。加强城市供排水、交通、能源、信息、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住宅建设,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以人为本,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尽快形成当地的经济、科技、文化中心。
  3.健全城镇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重点发展县城(市)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形成县城与中心镇相互促进、城镇与乡村协调发展的城乡格局。
  4.提高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高起点、高质量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提高城市建设品位,重视各自文化特色,形成独特城市风格。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体制,培养高素质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增强服务意识,很高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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