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工作由各级政府负责,市物价局和监察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并组织查验。
四、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治理
在抓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要根据政策规定全面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各种收费,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各项规定,要继续清理整顿经营服务性收费,农村经营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要坚决制止借助行政权力的搭车收费。同时,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对以下四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1.加强对农村电网改造及农村电价执行情况的督查。重点督查电量、电价、电费“三公开”、销售、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电价、发票、抄表、核算、考核“五统一”等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禁止任何形式的农村电费承包。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工作,检查面要达到100%,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价外加价、乱收费的要坚决处理。
2.继续开展对农村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专项整治。
在对从事药品生产、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的企业、营销代理机构开展价格检查的同时,重点对农村医疗单位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违反医疗收费政策规定,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肢解医疗服务项目等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制止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规定的降价措施等行为,努力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
3.深入开展农村中小学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对市(县)、区、乡、镇及下属主管部门开征的收费、集资、摊派项目要坚决取缔、并不准出台新的涉及农村中小学的各类收费项目。除必须由学校统一订购课本和教材外,严禁向学生强制推销教育用品和辅导材料,坚决取消中小学校代办保险等各种代收费。
4.整顿农村建房过程中的收费。对市以下政府违反规定审批权限设置的收费及已明令取消和禁止在农民建房时涉及的相关收费,要坚决取消和禁止。对扩大收费范围,向农民建房收取征地管理费、土地补偿费、新菜田开发基金等乱收费行为,要坚决纠正。对借农民建房办理审批手续之机搭车收费的,要坚决制止。
以上各项目工作,由无锡市物价局负责组织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实施,年底前全部完成。
五、加强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面广量大的复杂工作,不仅是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