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局关于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的通知
(锡政发[2001]21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物价局《关于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1]2号)和全国减轻农民负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开展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的意见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农村的价格和收费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乱涨价、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等问题,农民负担较重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8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减轻农民负担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清理整顿农村价格和收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是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密切党群关系、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政府形象、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地位,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和领导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作为下半年一项重要任务,集中力量,抓出实效,实现价格政策透明、收费行为规范、监督检查有力、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二、明确政策,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涉及的面比较广,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这次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范围是:蚕茧收购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收费、药品价格和农村医疗收费、农村的邮政、教育、建房、计划生育、婚姻登记、农机服务收费和涉农的国家机关收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在上述清理整顿范围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凡是有下列现象的都是违法收费、乱收费和价格违纪行为,必须立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