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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和省禁毒委关于禁毒工作的有关指示,做好军队内部禁毒工作。
  二、积极支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三、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禁毒专项斗争。
  省总工会:
  一、组织协调直属新闻单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群众的禁毒教育,宣传毒品对社会、家庭、个人的严重危害。
  二、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发动职工群众,坚决同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三、做好职工中吸毒人员的戒毒、帮教工作,进一步巩固戒毒成果,降低复吸率。
  团省委:
  一、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充实青少年的精神生活,教育青少年远离毒品。
  三、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禁毒专项斗争和有关禁毒工作。
  四、组织共青团青年志愿者帮教小组,做好涉毒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对帮教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
  五、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协调与青少年事务有关的部门共同禁毒。
  省妇联:
  一、加强毒品预防教育,教育广大妇女远离毒品。
  二、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作用,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禁毒斗争,特别是参与社会帮教工作。
  三、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作用,做好家庭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四、对有吸毒行为的妇女,妇联要主动了解掌握她们的情况,并与她们所在单位、街道、派出所取得联系,建立以妇女为主的帮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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