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和省禁毒委关于禁毒工作的有关指示,做好军队内部禁毒工作。
二、积极支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三、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禁毒专项斗争。
省总工会:
一、组织协调直属新闻单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群众的禁毒教育,宣传毒品对社会、家庭、个人的严重危害。
二、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发动职工群众,坚决同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三、做好职工中吸毒人员的戒毒、帮教工作,进一步巩固戒毒成果,降低复吸率。
团省委:
一、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技、体育活动,充实青少年的精神生活,教育青少年远离毒品。
三、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禁毒专项斗争和有关禁毒工作。
四、组织共青团青年志愿者帮教小组,做好涉毒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对帮教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
五、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协调与青少年事务有关的部门共同禁毒。
省妇联:
一、加强毒品预防教育,教育广大妇女远离毒品。
二、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作用,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禁毒斗争,特别是参与社会帮教工作。
三、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作用,做好家庭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四、对有吸毒行为的妇女,妇联要主动了解掌握她们的情况,并与她们所在单位、街道、派出所取得联系,建立以妇女为主的帮教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