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集中资金搞好
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的通知
(青办发[2001]017号)
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财政收入逐年增加,财力不断增强,为保障我市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建设资金不足、财政紧张仍是制约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为厉行节约,减少财政支出,把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用于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经济发展,做好迎办2008年奥运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千方百计增产增收,确保今年我市财政收入增长12.5%目标的实现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生产,开拓市场,加强协调,搞好服务,保速度、争效益、上水平。要把扭亏增盈作为全市经济工作的重点,明确责任,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帮助亏损企业尽快走出困境,以确保全年经济目标的实现。全面加强财源建设,把增加财政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突出任务来抓。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强化收入征管,堵塞征管漏洞,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地方税收入库管理工作,做到按政策规定足额征收、及时上缴、均衡入库。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改善财政收入的结构和质量,切实把经济发展成果落实到财政增收上来。
二、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坚决制止一切铺张浪费行为
(一)加强对各项预算支出和预算外资金支出的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收支并举、内外并行、监管并重”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监督,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把收支控制在财政部门下达的收支预算范围内。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审核、拨付和使用的全方位管理,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切实解决财政资金“跑、冒、滴、漏”等损失浪费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财政自身管理行为。加强对《
会计法》和《
预算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各单位年度支出预算已按定额核定下达,除特殊情况外,不再追加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