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普法教育和宣传,全市每年集中开展有关维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3.增强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将法制教育、自护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必修课程,提高儿童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4.加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建立社区未成年人的教育防范工作网络,实施对社会闲散未成年人的有效教育管理,做好刑释解教青少年的跟踪帮教、就业安置工作;加强对工读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落实到社区、学校和家庭。
5.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审判在专门的少年法庭进行。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律援助制度和工作网络,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继续严厉打击拐卖、残害、虐待儿童少年的犯罪行为,打击引诱、指使儿童少年违法的各种犯罪,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执法检查;建立和完善少年法庭,不断完善青少年的司法保护。
6.加强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的管理,严禁各类营业性游戏室、歌舞厅、网吧等在学校周边设置和向青少年开放。加强对各类儿童读物和音像制品生产经营的审查和管理,坚决制止和取缔各种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和封建迷信音像、图书等制品的生产和经营,遏止不良传媒和广告对儿童的负面影响。
7.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严禁非法招用童工,适时开展有关执法检查。
(五)社会环境
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健康成长的生存环境。
2.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3.保护困境中的儿童少年。
4.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建设。
具体指标:
1.儿童学习用品、食品、玩具质量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农村改水受益率达97%以上。
3.普及卫生厕所,到200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
4.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在校学生环保知识知晓率达100%。
5.市、市(县)建立儿童活动阵地8处以上,社区有儿童少年活动场所。
6.全市建立红领巾小事业实验基地200个。
策略措施:
1.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加强对机动车辆尾气排放的监控,提高尾气排放达标率。
2.加大改水改厕力度。
3.加大对儿童食品、用品的生产经营后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儿童食品、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安全性能的研究和监测,建立儿童产品许可证制度,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性能须经专业部门认可后方可生产、销售。全市每年组织一次质量抽查,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4.加强困境中的儿童救助。重视对流浪儿童的收容教育和管理,继续开展对孤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的社会救助、助医助学活动。
5.切实加强社区儿童工作,市、市(县)、区建立儿童少年社区教育工作机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组织,逐步形成社区教育和管理规范化的模式。
6.建立完善校外活动阵地。加大政府投入,拓展社会多元筹资渠道,加强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现有的儿童校外活动教育阵地要服务于素质教育,充实内容,加强管理;开发利用当地的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军训、劳动和社会实践的基地;逐步实现学校面向社区服务的功能,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各类教育活动阵地、适宜少儿的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纪念馆、科技宫等优惠、优先向儿童少年开放。
重要实施项目
1.推进妇幼卫生现代化工程,建立以提高儿童出生质量和保健全程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妇幼卫生现代化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
2.开展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研究和适宜技术1~2项研究和推广。
3.开展儿童心理健康的调查,举办儿童心理卫生论坛。
4.逐步建立儿童大病保障制度。
5.建立儿童急救中心。
6.基本建成无锡基础教育中心资料库。
7.在省级命名9个少年儿童德育教育基地的基础上,到2005年再建成5处省级少年儿童德育教育基地,市、市(县)级命名10处以上。
8.每3年举办一届“无锡市少儿艺术节”。
9.筹建少年宫第二期工程。
10.市(县)100%建成少年儿童图书馆。
11.到2005年,全市再建成6~8个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农村儿童文化园。
12.建立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全市青少年法律援助网络。
13.家长学校总校每年培训3~5期。
14.实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关于《保护流动儿童权利》试点项目。
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无锡市各级政府是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的主体,应根据当地儿童发展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地区的《儿童规划》,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总体规划中,摆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为实施《儿童规划》提供有力的组织、财力、人力等工作保障。接受人大常委会对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监督和检查。
2.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根据发展规划的目标分解任务、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具体实施,并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纳入本部门的监测评估体系,及时掌握其达标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