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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2001-2005年妇女发展规划》和《无锡市2001-2005年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4.巩固爱婴医院创建成果,4~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以上。
  5.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全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到2005年,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1‰和15‰。
  6.全市儿童计划免疫保健保偿率95%以上,儿童四苗免疫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5%以上,并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7.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儿童保健保偿制度,逐步建立儿童大病医疗基金。
  8.继续推行全民食用碘盐,碘盐的批合格率达98%以上。
  9.全市托幼园所儿童健康档率到100%,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托幼园所达到100%。
  10.加强城市中小学生的眼保健工作,分别将小学、中学生的近视眼发病率控制在20%、55%以下。
  11.将幼儿园、小学生的龋齿普查率和防治率提高到90%和95%以上。
  12.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开设青春期教育课程,适龄学生在校接受青春期教育率达95%以上。
  策略措施:
 
 1.逐步推进妇幼卫生现代化工程。研究制定以提高儿童出生质量和保健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妇幼卫生现代化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
  2.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妇幼卫生的投入,巩固和发展妇幼卫生三级保健网络。确保到2005年,各市(县)、区用于育龄妇女和0~18岁儿童少年的妇幼卫生专项费用不低于人均3元。
  3.加强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确保妇幼卫生事业经费全额实贴的主渠道不变,改善妇幼保健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条件,加强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4.建立儿童医疗急救中心,加强儿童卫生与保健的科研。关注与儿童相关的致命疾病疹疗手段的医学研究,针对近视、龋齿、儿童营养失衡以及儿童心理疾病,确立省、市级重大科研开发项目3~5项,开展适宜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优生科技水平和儿童的生命质量。
  5.继续推行妇女保健保偿、儿童计划免疫保偿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儿童大病保险,提高公众享受妇幼保健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6.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工作。定期开展儿童心理健康的调查研究,每三年全市举办一次儿童健康与卫生论坛,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交流。在学校教育中开设儿童心理卫生课程,市(县)区逐步开设儿童心理健康咨询门诊和矫正服务机构。
  7.发展社区保健服务。在社区形成卫生服务和管理网络,提供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疹疗等基本卫生服务,开展宣传,普及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的知识。强化社区的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外来人口的医疗统筹纳入本地区社会保障体系。
  8.做好特殊群体中儿童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的保健工作,多渠道地开展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发展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积极开设残疾儿童康复诊疗专科,做到早诊断、早干预。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继续办好市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二)教育与科技
  主要目标:
 
 1.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2.普及0~6周岁学前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3.全面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
  4.提高青少年科普知识教育率,增强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
  具体指标:
 
 1.普及0~3周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3岁以上幼儿学前教育入园率城镇达到95%以上,农村达85%以上。
  2.除失能少年儿童外,小学入学率达100%,初中毕业升学率达90%,女童辍学率控制在0.3%以内。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流动人口中儿童少年的九年义务教育摆上日程,千方百计为他们接受规定年限的教育提供条件。
  4.7~15周岁残疾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比例稳定在98%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分别为:盲100%;聋哑99%以上;弱智99%以上。到2005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免费入学。
  5.市(县)有条件的城乡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6.创建全国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建构无锡教育城域网。到2005年,全市所有学校进入中国教育科研网,在全市中小学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建立30个省级校园示范网。
  7.中小学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覆盖面100%,达标率95%以上。
  8.中小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社会服务率分别达到95%以上。
  9.各级各类教师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起点学历要求,70%幼儿教师、85%的小学教师达专科学历,70%的初中教师达本科学历,10%的高中阶段教师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明显提高。
  10.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100%,0~18岁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率达到98%以上。
  11.加强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在省级命名9个少年儿童教育基地的基础上,到2005年再建成5处省级青少年教育基地,市、市(县)级命名10处以上。
  12.中小学生科普活动参与率城市达90%以上、农村达50%,学生在学校接受科普知识的比例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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