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部门和区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十)受市政府委托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有关工作。
(十一)研究起草市政府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负责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承办涉及市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二)组织清理和修订市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文件,编辑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编。
(十三)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应诉等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考核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的政府法制工作;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论与实践工作的研究;负责市政府的法律事务;为公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
(十五)负责编辑,发行《南京政报》;受市政府委托,代管南京促裁委员会办公室。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椐上述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6个职能处。
(一)秘书行政处
负责机关的文秘、机要、档案、党群、信访、保密、外事、保卫、监察、接待、人事、财务管理、离退休人员和后勤行政工作;负责各处之间的业务协调工作;拟定机关工作制度、年度计划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并负责督促检查;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对机关受理的各种文件进行分办、催办和督办;负责文件审核和法规、规章草案报送前的统一把关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应用共和;联系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二)综合处
研究起草全市依法行政的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备案工作;编制市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参与编制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起草重要文件、讲话稿和综合材料;负责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编印《南京政府法制》简报;编辑、出版《南京政报》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发行工作;负责政府法制宣传以及培训考核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国家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论和实践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负责市政府的法律事务,为公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