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
开展2001年质量月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市政发[2001]122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1年质量月活动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2001年质量月活动安排意见
最近,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0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10月份为“西安2001年质量月”,现就我市开展“西安2001年质量月”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西安2001年质量月”活动要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新世纪、新质量、新生活”为主题,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全民质量意识,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为在西部大开发中加强质量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10月上旬,以市政府名义召开“西安市深入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暨开展2001年质量月活动动员大会”。市政府领导作动员讲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我市质量状况;表彰2001年西安市质量先进产品和经营商品质量信得过单位;知名企业发表倡议。以此拉开西安2001年质量月活动帷幕。
(二)新闻媒体进行质量月系列宣传报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形成强化质量工作的舆论声势。从9月份开始至10月下旬,市级各新闻媒体陆续发布我市与人身健康、安全及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商)品质量状况;集中报道质量月重大活动、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宣传西安名牌及优质产品;跟踪报道打假活动大案要案;对有影响的质量管理工作者进行访谈,同时大力宣传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
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努力营造全民关注质量,人人重视质量的氛围。
(三)举办专题座谈会。以“新世纪、新质量、新生活”为题,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阐述质量工作在开发大西北、建设新西安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