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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亚通”号高速客轮票价的复函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亚通"号高速客轮票价的复函
(沪价公[2001]031号 2001年9月26日)
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商请核定“亚通”号高速客轮票价的函》[沪交财(2001)第678号]收悉。经研究,“亚通”号高速客轮由崇明至宝山宝杨路码头客运航线的票价,按现行高速船票价执行即每票20元。为体现船舶的质量差别,现服务于该航线的玻璃钢快艇票价可以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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