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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北陵公园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北陵公园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1]199号 2001年9月28日)
市城建局:
你单位《关于北陵公园新建停车场收费的函》收悉。为维护北陵公园整治成果,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经研究,制定北陵公园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下:
1、
20座位以上客车每台次10元;
2、
19座位(含19座位)以下中型客车每台次8元;
3、
面包车、轿车及小型机动车每台次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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