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秋粮收购价格政策的函
(皖价商[2001]293号 2001年9月10日)
宣城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编号为省2454《关于我市秋粮收购价格的请示》(宣政秘[2001]107号)悉,我局依据国家计委、
国家粮食局《关于2001年稻谷收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433号)规定和湖广区稻谷收购价格衔接会议达成的意见,提出了我省今年稻谷收购价格安排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今年稻谷保护价格。中籼(杂交)稻(中等质量标准,下同)、晚籼(杂交)稻保护价每50公斤分别为52元、54元,粳稻保护价维持上年水平不变,即每50公斤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