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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批转市农林局《关于贯彻实施“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意见》的通知

  二、实行全额管理,进行分类控制。
  “十五”期间,国家对森林采伐继续实行全额管理、分类控制。根据国家规定,现提出我市各郊县和六城区的年森林采伐限额(见附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不得突破、挪用和挤占。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要坚持林业分类经营的指导思想,重点保护好生态公益林资源。根据省政府要求,为调动社会造林的积极性,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十五”期间对商品林中的速生丰产林(包括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尤其是非公有人工林的采伐,要优先安排采伐限额。
  我市辖区内铁路、交通、水利部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在拥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自栽自管的护路林、防护林和城建(园林)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自栽自管的城镇林木的森林采伐限额,根据《江苏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由省政府分别下达给南京铁路分局、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和省建设厅。国家机关、团体、学校和其他公民、法人、经济组织经营的森林、林木以及铁路、交通、水利、城建(园林)部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其他成片林,森林采伐限额纳入所在区县的限额指标内,上述各单位在城区内的森林采伐限额纳入六城区指标内。其中林业部门所属的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森林、林木的采伐限额实行单列。没有采伐限额的单位和部门,不得进行林木采伐。
  三、严格审批制度,实施凭证采伐。
  林木采伐管理是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具体措施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林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采伐森林林木必须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批准文件依照《森林法》规定有权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林业交通铁路城建(园林)部门或单位必须按照批准文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决不允许以证代批市属国家企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经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委托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林业局规定式样统一印制

  征占用林地需要采伐林木必须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外还必须提交依法有批准权限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时申请人应当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提交申请采伐林木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凡权属不清或存有争议不予发证国有集体森林经营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实行伐区调查设计审批和验收制度伐区调查设计必须由有相应资质调查设计单位承担完成发证部门或单位要对采伐作业和迹地更新造林进行监督对违章采伐要及时纠正或回收采伐许可证对采伐迹地不能及时更新造林或虽然造林但不合格不再发给新采伐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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