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大案件类。主要包括死伤人数较多或影响恶劣的杀人、爆炸、抢劫、盗窃、诈骗、投毒、走私、制毒贩毒、制假贩假、纵火、劫机等严重犯罪案件。
3、重大事故类。主要包括飞机失事及重特大列车、汽车、船艇等交通安全事故;重特大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重特大环保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重特大地质灾害事故;重特大中毒事故等。
4、灾情疫情类。主要包括重特大汛情、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疫情、病情、虫害等。虽然规模、损失不大,但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区或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事故,也属于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范围。
(二)报送渠道与要求
为加强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工作,确定由省政府值班室负责接收各市州、省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上报省政府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负责向省政府领导报告全省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并及时准确地将省政府领导对处置紧急重大事件的批示、指示传达给有关地方和部门;负责处置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编辑《值班快报》,综合摘报每日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负责承办需上报国务院的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工作。
凡属于报告范围的紧急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有关市、州、县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将紧急重大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经过、原因、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报送省政府值班室,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直至事情处理完毕。
要规范紧急重大情况的报送方式。各地各部门原则上要有固定的刊物向省政府值班室报送紧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遇有特别紧急重大情况发生,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送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省直各有关部门在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国家有关部门之前,应先报告省政府,在特别紧急重大的情况下,可向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同时报告,但须在向省政府的报告中注明已同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在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同时,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日常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报送信息,不断提高上报日常政务信息的质量。日常政务信息的报送,仍按原来的有关规定和渠道,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督查处。
三、加强值班网络建设,确保联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