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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一步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一步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1]4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及时、准确掌握和有效处置各种紧急重大情况,维护全省社会稳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0]16号]下发以来,各级各部门对这项工作有所加强,一些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得到果断有效处置。但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值班制度不落实,上下联络不畅通;有的要求下级单位报送情况抓得紧,向上级报告情况抓得不紧;有的对因客观原因造成的重大情况上报及时,而对因工作失误或人为原因引发的重大情况上报不及时甚至隐瞒不报;有的存在侥幸心理,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后,总想自己能处理好就不上报了,等处理不了才报告,往往延误了时间;有的认为重要情况已经由公安等有关部门上报,没有必要再报告上级政府。因此,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紧急重大情况时有发生,使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影响对紧急重大情况进行及时妥善处置,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政府报送紧急重大情况,是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和重要任务。当前,改革和发展都处在一个关键时期,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多,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对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实践和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高度,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做好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工作。
  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的范围、报送渠道和报送要求
  (一)报告范围
  1、重大事件类。主要包括参与人数较多的械斗。游行、上访、闹事、罢工、罢市、罢课、静坐、金融挤兑以及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或堵塞铁路、干线公路。城市交通等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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