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厦门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四、残疾人扶贫及残疾人基本生活:
  根据调查,我市70%的贫困户其家庭中有残疾人成员,因此,作好残疾人扶贫工作是我市扶贫工作的关键。
  任务目标:
  “十五”期间,使我市90%以上的残疾人脱贫解困;使我市90%以上的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
  主要措施:
  1、把残疾人扶贫目标计划纳入政府扶贫工程,在作好残疾人贫困情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政府扶贫工程方案具体要求,进行贫困残疾人扶贫方案的设计,作好沟通衔接。落实扶贫专项资金,区、乡镇、村(居)各级扶贫资金应明确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扶贫,切实把残疾人扶贫计划纳入政府扶贫工程总盘,共同实施落实。 2、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应结合市政府实施的农村“同发展,共富裕”工程的扶持措施,制订我市扶持农村残疾人走自强致富之路的措施,把我市可通过扶持脱贫致富的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计划纳入市政府“同发展,共富裕”工程的组成部分。
  3、通过检查,落实残疾人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别是落实农村镇、村两级“低保”资金的兑现,使农村贫困家庭的残疾人切实得到社会主义的人道救济,凡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制订的“低保”线下的残疾人家庭都予纳入保障,使他们的最低生活需要得到保障。
  4、在农村“费改税”改革工作中,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优惠倾斜,减少其农业税负担,增加税收扶持措施,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早日脱贫。
  5、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结对子”等多种形式,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帮、包、带、扶,解决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6、扩大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十五”期间,企业残疾职工应按规定全部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同时,采取自助、互助、公助等办法,逐步推行以康复、医疗、教育、就业、居住等为内容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工程,争取到“十五”期末,使残疾人参保面达到90%。
  7、结合我市“安居工程”,继续作好残疾人“双困户”住房困难问题,逐步改善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
  8、户籍管理部门继续办理我市残疾人配偶、子女户籍免费落户。
  9、“十五”期间,着手建立以供养无劳动能力、无监护人、无经济来源的“三无”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的集中工(农)疗和供养基地,避免出现残疾人返贫及精神病人影响社会稳定的现象。
  五、残疾人平等参与: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