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武钢供水价格的批复
(鄂价能交函字[2001]101号 2001年9月27日)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武钢外销源水价格的请示》(钢政文[2001]77号)悉。几年来,由于供水成本上升,价格偏低,水管单位长期亏损,影响供水工程正常运行管理。根据国家水价改革精神,为了保障供水工程资金来源,减少亏损,同时考虑消费者承受能力,经研究,同意调整你公司下属供水公司供外销工业用水价格,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你公司下属供水公司供工业用水的源水价格,调整到每立方米0.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