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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职工队伍的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职工队伍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01]94号)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职工队伍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职工队伍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和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优化我区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农村中小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调整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布局,优化教职工队伍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农村中小学校的布局调整是当前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发展农村基础教育,提高我区基础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农村中小学的布局调整工作,作为本地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十五”计划之中,采取切实措施,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优化教职工队伍,提高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效益和质量。
  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农村学校的办学效益和质量为宗旨,通过调整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整体提高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和发展水平,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资源优化、人员精干,高效益、高质量的基础教育运行机制。
  二、工作目标
  从今年起,川区(平原区)用3年时间,山区用5年时间,完成对农村中小学校的布局调整工作。农村小学按照10%-15%比例,将现有的3247所减少到2700所左右;川区将现有的教学点进行调整重组,山区将现有的809个教学点减少到480个左右;农村中学按照15%-20%比例,将现有380所减少到320所左右。要进一步调整农村高中数量,扩大农村高中规模。加大农村中小学内部管理和用人制度改革力度,优化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队伍配置,逐步实现“教师配置优化、用人机制健全、工资保障有力、经费使用高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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