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计划生育培训
中心客房、会议室收费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01]303号 二00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报告》([2001]第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89]鲁价涉字第133号、[92]鲁价涉字第149号文件规定,结合省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客房、会议室(教育)内部设施和服务质量情况,确定在接待省级财政拨款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时,按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本规定自二00一年九月二十日起执行。
附件: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客房、会议室(教室)收费标准
附:
山东省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客房(教室)收费标准表
房间类别 房间数 床位数 房间面积 收费标准 室内主要设施条件
(教室) (间) (容纳人数) (平方米) (元/日·床)
标准间 44 88 24 50 暖瓶、台灯、床头灯、彩电
套间 1 1 48 200 席梦思床、卫生浴缸、电话、
沙发、控制柜、空调
教室 2 60 120 100(每次) 空调、木制桌椅、投影仪
阶梯教室 1 200 200 200(每次) 固定桌椅、音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