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昆办发[2001]11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今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减轻农民负担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一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去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反腐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保障和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事,认真加以落实,进一步健全了领导责任制,狠抓了以“农民承担费用一定三年不变”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对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整顿,查处了晋宁县上蒜乡因涉农负担引发赵林贵喝农药死亡的恶性案件,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部分地区农村电价过高、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机户负担过重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民的合理负担和“两工”连续八年控制在国务院《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之内;“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已普遍推行;对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当前我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农村“三乱”现象在个别地方依然存在;
2.农民群众关心的部分热点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3.有关减轻农民负担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仍不理想;
4.极少数基层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强行向农民收款收物,引起群众的不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危害了农村社会稳定;
5.个别地方农民负担管理部门职能弱化,缺乏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势必成为影响农村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42号)和温家宝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减轻农民负担电视电话会议上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防止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