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对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
(藏价费[2001]89号 2001年10月8日)


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我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炊事员、打字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收费标准的请示》(藏劳服局[2001)027号)文悉。为进一步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你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发证工作,经研究,并参照其他省市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驾驶员、炊事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考务费:高级工为250元,中级工为230元,初级工为200元。
  (二)打字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考务费:高级工为220元,中级工为200元,初级工为180元。
  (三)资料费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