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不断提高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1、按照“救人第一”和“练为战”的指导思想,改革训练内容、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公安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和组织指挥水平,适应现代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加强基层消防官兵业务理论学习,重点掌握常见的化学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危害特性、防护常识和现代化装备知识,科学地组织灭火基础理论、体能、技能、应用性训练。设有特勤大队、中队和班的地市要在2005年底前建立模拟训练场,完善模拟训练设施,加大训练力度,提高抢险救援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
2、各级消防机构要熟悉辖区的水源、道路以及辖区保卫单位内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条件的公安消防中队要承担一般的防火检查任务,以便掌握辖区单位的基本情况,为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奠定基础。
3、进一步规范灭火预案的制定工作。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手段,使用建筑设计的有关图纸,与建审相衔接,科学、准确地制定灭火预案,增强灭火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加强灭火战术的研究,对特殊疑难火灾进行研讨,制定相应的对策。省、地(市)在2002年底前都要成立灭火和抢险救援专家小组,并投入运作。
十、加快消防特勤队伍建设的步伐
积极拓展公安消防部队的社会救援职能,使公安消防部队不仅能够承担扑救火灾的任务,同时具备处置化学危险品泄漏、建筑物倒塌、车祸、水灾等事故的能力,并随时接受民众的紧急抢险求助,使公安消防部队成为社会抢险救援的一支突击队。“十五”期间,西安市在原有基础上增建一个消防特勤中队;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市在现有基础上组建一个消防特勤大队;榆林、延安、安康、商洛、铜川、杨凌各新建一个特勤中队;每个县消防中队至少要组建一个特勤班。各级政府要将消防队社会救援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按照《公安消防部队防毒抢险勤务规程》规定的标准要求,为消防特勤队(班)配齐必要的器材装备。
十一、全面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建设
1、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的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公安消防部队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完成各项消防保卫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充分运用现代知识和信息技术,提高广大公安消防官兵的思想政治素质,“十五”期间,全省消防部队实现网上教育和网上培训。把心理学引入到政治教育之中,2001年内,建立消防心理咨询辅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