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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高度重视社区计划生育网络和队伍建设。选拔、推荐得力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员、任务和报酬,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社区计划生育干部,加强对他们的指导和帮助,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属地管理要求,实行育龄夫妇按政策生育,简化审批手续。将具有常住趋势的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统计,逐步做到由现居住地按政策安排生育。精简统计报表内容,逐步建立与区、街道、社区、相关部门和驻区单位相衔接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
  加大政府对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公共投入。按照“费随事转”的要求,以项目拨款、以奖代补等方式,保证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经费,不断提高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装备水平。动员驻区单位和民间社会团体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探索和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鼓励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和国际捐赠,形成多渠道的筹资体制,确保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步向前发展。

   附件:

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规范要求

  一、社区居委会主任对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计划生育工作,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二、社区居委会要网络健全,做到职责、任务、报酬三落实。
  三、社区居委会有完善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账、卡、册齐全,对各类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管理落实到位,并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
  四、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公开内容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证发放情况、“三查”情况、“三结合”帮扶情况等。独生子女费要全部兑现。
  五、社区居委会要依托社区服务网络为育龄群众开展生活、生产、生殖保健服务的具体项目。
  六、社区居委会有计划生育宣传栏、固定标语、宣传挂图以及宣传资料,中心户有资料传阅袋。做到经常性开展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保健为主的计划生育宣传。育龄群众应了解3种以上避孕方法,应知应会普及率达98%以上。
  七、社区居委会能够提供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及时发放避孕药具。并通过温馨栏、悄悄话室、咨询电话、服务指南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承诺服务内容。对重点对象服务率达100%,做好“三查”,坚持随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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