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社区计划生育网络和队伍建设。选拔、推荐得力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员、任务和报酬,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社区计划生育干部,加强对他们的指导和帮助,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属地管理要求,实行育龄夫妇按政策生育,简化审批手续。将具有常住趋势的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统计,逐步做到由现居住地按政策安排生育。精简统计报表内容,逐步建立与区、街道、社区、相关部门和驻区单位相衔接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
加大政府对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公共投入。按照“费随事转”的要求,以项目拨款、以奖代补等方式,保证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经费,不断提高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装备水平。动员驻区单位和民间社会团体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探索和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鼓励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和国际捐赠,形成多渠道的筹资体制,确保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步向前发展。
附件:
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规范要求
一、社区居委会主任对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计划生育工作,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二、社区居委会要网络健全,做到职责、任务、报酬三落实。
三、社区居委会有完善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账、卡、册齐全,对各类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管理落实到位,并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
四、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公开内容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证发放情况、“三查”情况、“三结合”帮扶情况等。独生子女费要全部兑现。
五、社区居委会要依托社区服务网络为育龄群众开展生活、生产、生殖保健服务的具体项目。
六、社区居委会有计划生育宣传栏、固定标语、宣传挂图以及宣传资料,中心户有资料传阅袋。做到经常性开展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保健为主的计划生育宣传。育龄群众应了解3种以上避孕方法,应知应会普及率达98%以上。
七、社区居委会能够提供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及时发放避孕药具。并通过温馨栏、悄悄话室、咨询电话、服务指南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承诺服务内容。对重点对象服务率达100%,做好“三查”,坚持随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