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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大力整治污染加强环境保护议案的决议》的通知

  (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仍较突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的任务仍然艰巨。
  2000年全省生活污水排放量达33.35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74.5%。2000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26.8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75%的城市未建生活污水处理厂,使流经城镇的河段水质恶化,部分地区出现水质性缺水问题。珠江三角洲地区酸雨频率居高不下,全省有17个地级以上市被国家划为酸雨控制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3%。部分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垃圾随意堆放,白色污染突出,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虽然2000年底全省基本完成了“一控双达标”任务,但只是部分指标的达标,还不是全面达标,全省排污总量的绝对值仍然很高。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引起环境污染的矛盾仍比较突出。“十五”期间我省经济建设仍将保持较高增幅,工业污染的压力仍然很大。随着人口的增长,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比重正在不断增加。全省环境负荷沉重的状况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缓解。城市绿地被吞食、规划绿地被挤占的情况比较普遍,林地、耕地面积也在逐步减少,水土流失特别是人为土壤侵蚀在一些地区不断增加。全省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
  (二)环境保护意识薄弱,措施乏力。
  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没有把近期的政绩目标服从于长远的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尚未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误区,甚至以牺牲资源与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发展速度。有些地方只注重本地区经济发展,缺乏全局观念,引发了一些地区间的环境纠纷。环保法律、法规得不到全面、准确的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与环保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环保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县、镇一级更为突出。环保能力建设严重滞后,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应急能力较差,严重影响了现场执法和监督管理。
  (三)环保投入仍然不足,市场化的环保投资运营机制尚未建立。
  虽然近年来我省环保投入有较大增长,但仍不能适应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而且,环保投入主要用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的绿化等城市景观、美化工程,直接用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工程的比例不高,个别经济发达地区至今未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染防治的投入比例较低,不到环保总投入的40%。全省小火电、柴油发电机组关停力度不够。环境经济政策力度不够,未能形成有效的环保投入机制。一方面排污收费标准偏低,而污染治理投资和运行成本高,企业宁可交排污费而不愿治理污染,致使很多企业的污染治理老帐未清,又添新帐;另一方面市场化的环保投资运营机制没有建立,环境基础设施仍靠政府财政拨款建设和运营,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偏低,导致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和运营举步维艰。
  三、继续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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