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整
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1]1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体改办、计委、经贸委、卫生厅、药监局、工商局、物价局《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十月十五日
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7号)精神,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护药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对全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与主要任务
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监管与理顺机制相结合;健全监督管理体制与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加强政府依法监管与健全市场机制并重,建立起规范、高效的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
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消除制售假劣药品的根源;整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药品行为;理顺药品管理体制,建立政企分开、监督执法和行业管理相分离的药品管理体制,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管理;清理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优化医药产业结构;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加快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强药品价格监管,积极稳妥地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切实降低药价。
二、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铲除制假根源
药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特殊商品。要继续采取措施,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确保年内打假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建立药品打假领导责任制。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打假工作。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将药品打假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打假治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