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原则。考虑到全省及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民生活水平与收入状况、卫生资源拥有量和利用的不平衡性、人民群众卫生服务需求和健康状况的差异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运用不同的预测和规划方法,对卫生资源的配置作出量化规定,重点加强农村、民族自治地方和贫困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
(四)坚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提倡资源共享,使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达到最大化。保证重点项目和优先领域的投入,优先发展基本卫生服务,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保证区域内全体居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卫生服务。
(五)坚持遵循卫生改革的基本要求,加强政府领导,实行全行业管理的原则。打破部门分管、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调整。区域内各部门、各行业以及军队对地方开放的卫生资源全部纳入规划范围,个体行医以及其它所有制形式的卫生资源配置,也必须服从规划的总体要求。
(六)坚持贯彻“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数量与质量并重、提高质量”的原则。按照边规划、边调整、分步实施的步骤,不断完善,实现卫生事业发展从“外延”向“内涵”为主的转变。
三、政策和措施
(一)改革和完善卫生体系。
各地要按照《贵州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中关于卫生机构设置的规定,根据布局合理、职责明确、功能互补、资源共享、方便群众的要求,对现有卫生机构设置进行调整。
1、改革和完善城镇、农村医疗服务体系。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模式。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医疗服务体系的调整与建设,要坚持“合理控制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坚持提高质量,适当发展专科医院,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组织,整顿规范个体办医”的方针。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主要从事疾病诊治,其中大型医院主要从事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治,并结合临床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地区行署)要根据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增加投入,改善综合医院基本条件,加强内涵建设,提高诊治水平。省计划、财政部门要对省医疗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省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和区域医疗急救中心的建设给予必要支持,提高我省医疗、急救综合能力和水平。根据疾病谱变化和区域居民医疗需求,通过加强现有专科医院建设和医疗机构的结构调整等方式,发展和完善专科医疗体系。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的组建要立足于现有卫生资源的调整,通过转变服务模式、调整服务功能,使城市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向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和康复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