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改制后的勘察设计单位,要优化人才、技术、管理、资产等资源配置,全面推行现代企业人事、劳动、分配、财务制度和其它管理制度,健全技术进步机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允许和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以多种形式参与收益分配,激励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质量和效益。
4、改革勘察设计单位管理体制。参照《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省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00)19号),实行政企分开,使勘察设计单位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适应市场要求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5、改革勘察设计单位的所有制结构。改变单一的所有制形式,实现股权多元化,做到产权明晰,责任到位,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6、改革勘察设计单位的经营方式。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改变生产经营功能单一的局面,积极开展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等业务,为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全过程提供智力服务。
二、改制的经营模式
(一)具备条件的大型专业设计单位和大型综合设计单位可以向集团公司转化,尽快调整单位的生产经营结构,坚持“一业为主,两头延伸,多种经营”的方针,形成多元化的生产经营格局,发挥自身技术先进、设备优良和管理经验丰富的优势,改造成具有设计、采购、项目管理、试车考核和融资能力的国际型工程公司(EPC),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代业主组织和管理整个建设项目,开展“交钥匙”方式的工程建设总承包业务。也可以参加大型集团公司,实行资产重组,成为其独立的子公司,为集团的生产科研、设计、建设服务。
(二)大多数大、中型设计单位可以按工程咨询设计公司模式进行改组、改造。强化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选址、投资咨询、设计咨询、造价咨询等职能,拓展采购、项目管理、施工监理等职能,尽快形成为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技术性、管理性服务的咨询设计服务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公正、可靠、科学的中介咨询服务。
(三)小型设计单位可以改组为专业设计事务所或工程咨询设计公司,分别承担某一专业或某工程专门技术的咨询设计任务,提高专业化程度、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逐步发展形成一批对专项技术实施一条龙服务的专业化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