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海南美兰机场候机楼延伸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琼计价格[2001]1137号 2001年10月17日)
海南美兰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南美兰机场候机楼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申请》(美兰股份资源[2001]11号)收悉。为做好海南美兰机场候机楼延伸服务工作,提高民航服务质量,促进我省航空运输业的发展,经研究,本着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现就你公司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鉴于行李手推车、头等舱休息室、特殊服务室等3项收费试行期已满,结合你公司一年来的试行情况,同意核定其正式收费标准如附表一。
二、对新申报的旅客行李寄存保管服务、接站牌、接站柜台、温馨送客服务等4项收费,暂定其收费标准如附表一、二,试行期一年,自2001年10月20日起执行。
你公司必须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在经营场所和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附件:
一、海南美兰机场候机楼行李手推车等收费标准表(一)
二、海南美兰机场候机楼旅客行李寄存保管服务收费标准表(二)
附件一:
海南美兰机场候机楼行李手推车等收费标准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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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收费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收费标准( │ 备 注 ┃
┃ │ │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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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行李手推车 │ │ 辆/次 │ 2 │为方便旅客进出港,在国际国内到达┃
┃ │ │ │ │ │出发厅为旅客提供手推车租用服务,┃
┃ │ │ │ │ │不计收押金。 ┃
┃ │ 租 用 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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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头等舱休息室 │ │ 人/次 │ 50 │对持非头等舱机票的旅客租用头等舱┃
┃ │ │ │ │ │休息室或特殊服务室候机,实行收费┃
┃ │ │ │ │ │服务。服务内容与持头等舱机票的旅┃
┃ │ │ │ │ │客相同,并享受优先登机服务。 ┃
┃ │ 租用服务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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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特殊服务室 │ │ 人/次 │ 50 │ ┃
┃ │ 租用服务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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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温馨送客服务 │ │ 人/次 │ 40 │提供头等舱休息室,代办登机手续,┃
┃ │ │ │ │ │免费提供精美小吃一份及冷、热饮料┃
┃ │ │ │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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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接 站 牌 │40×30厘米│ 个/次 │ 5 │提供标准接待牌、笔等。坚持顾客自┃
┃ │ │ │ │ │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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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接 站 柜 台 │70×830厘 │ 个/天 │ 200 │提供统一标准柜台。 ┃
┃ │ │米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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