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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及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三)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计____币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份。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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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 居间方 委托人乙
  (名字/名称) (名称) (名字/名称)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其他证件号码 其他证件号码
  住/地址 住/地址 住/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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