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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教育学院干部培训公寓楼客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教育学院
干部培训公寓楼客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01]317号 二00一年十月十七日)


山东省教育学院:
  你院《关于干部培训公寓房间收费标准的请示》(鲁教院[2001]3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89]鲁价涉字第133号、[92]鲁价涉字第149号文件规定精神,结合你院干部培训公寓客房内部设施和服务质量情况,确定在举办教育干部培训班和会议时,按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本规定自二00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

山东省教育学院干部培训公寓客房收费标准



房间类别 房间数(间) 床位数(容纳人数) 房间面积(平方米) 收费标准 (元/日·床) 室内主要设施条件
  
标准间   39     78          27.3      80     写字台、台灯、床头灯、彩电
套 间   1     1          54.6      260    席梦思床、卫生浴缸、电话、沙发、控制柜、空调、电子锁、落地灯、行李架、衣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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