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教育学院
干部培训公寓楼客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01]317号 二00一年十月十七日)
山东省教育学院:
你院《关于干部培训公寓房间收费标准的请示》(鲁教院[2001]3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89]鲁价涉字第133号、[92]鲁价涉字第149号文件规定精神,结合你院干部培训公寓客房内部设施和服务质量情况,确定在举办教育干部培训班和会议时,按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本规定自二00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
山东省教育学院干部培训公寓客房收费标准
房间类别 房间数(间) 床位数(容纳人数) 房间面积(平方米) 收费标准 (元/日·床) 室内主要设施条件
标准间 39 78 27.3 80 写字台、台灯、床头灯、彩电
套 间 1 1 54.6 260 席梦思床、卫生浴缸、电话、沙发、控制柜、空调、电子锁、落地灯、行李架、衣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