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关于报核员年审事宜的公告
(上海海关公告[2001]16号 2001年10月14日)
根据《上海海关对加工贸易报核员管理规定》及《上海海关关于下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报核员年审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核员(临时报核员除外)需参加一年一度的海关年审工作。
二、本年度报核员年审日期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三、报核员年审所需提供的资料:
1、《报核员证》;
2、《报核员条码卡》;
3、《报核员考核证》;
4、一张二寸的彩色照片(尚未办理《报核员考核证》的请加带一张一寸的彩色照片);
5、《报核员情况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领取地点:陆家嘴西路153号西2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