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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全省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1]1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是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调整矿业结构的迫切需要。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我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治理整顿工作的各项任务,为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00一年十月十九日

关于全省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意见


  今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决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抓好这项工作。最近,国土资源部对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作出了具体安排。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全省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的重要意义
  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良好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是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秩序的好坏,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解决好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刻不容缓。
  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是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江苏是一个经济大省,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大,矿产资源开发强度较大,矿产储量消耗过快。同时,资源总量相对较少,保有矿产储量不足,资源紧缺的情况将长期存在。通过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可以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是矿业结构调整的现实需要。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江苏矿业为全省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的矿产资源。但是,长期以来矿业结构不尽合理,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低,乡镇集体、个体私营小矿山数量过多。多数小矿山采用原始落后的开采方式,盲目发展,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恶化。通过治理整顿,关闭一批非法、不具备办矿条件、布局不合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可以促进矿业结构趋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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