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全省血站和医院血库质量管理和控制,加强质量监测。认真落实《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提高临床输血的技术水平。2001年底前对所有临床用血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加强对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厅定期对我省境内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原料血浆采集、收购和血液制品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血液制品的质量。
建立举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采集、收购和销售原料血浆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司法、卫生、药品监督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组织非法来供血的“血头”、“血霸”,一旦发现非法采供血活动,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新闻宣传部门和大众传播媒体要制订宣传规划,切实做好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的推广普及工作。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的第一套节目每周至少播放1次艾滋病性病防治、推广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或有关节目。省级和各省辖市主要报纸,每周至少刊登1次有关的宣传文章和公益广告;各专业报刊和有关期刊也要适当刊登有上述内容的文章和公益广告。
公共场所要设置宣传预防艾滋病和公民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牌或标语。机场、车站、码头、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和医疗机构等人群集中的地方,要设置宣传橱窗或放置可供顾客自取的宣传资料;经贸、旅游、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负责对劳务输出、旅游等出入境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教育和相关咨询服务。各市(州)以及艾滋病流行的重点县(市)卫生部门设立和公布艾滋病性病防治咨询热线电话,为社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服务。要将普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作为“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的重要内容,动员广大农民积极预防艾滋病,参与无偿献血。
教育部门要特别注重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中开展青春期性健康知识、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禁毒知识的普及教育,提倡洁身自爱。在新生入学时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宣传资料(品),开设专题讲座,中小学健康教育课要落实预防艾滋病的内容。在重点乡镇要加强对小学生艾滋病防治常识的宣传普及,并通过小学生向家长传播艾滋病防治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