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临床医疗用血管理,杜绝医疗单位自来自用,所有临床用血全部由血站供给,严格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并达到部颁质量标准。
3、全省至少有50%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能在社区和家庭获得基本医疗和生活照顾。实施“温馨家园工程”试点工作。在重点地区建立以县为主体、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多层次、多部门的艾滋病预防、护理、生活救助和医疗体系。
4、完成全省艾滋病性病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建立全省综合监测网络和实验室检测网络。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降低人群危险行为的政策,建立健全输血安全保障机制和输血风险、艾滋病防治人员执业意外感染保险机制。
(三)2003—2005年工作指标
1、大力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80%以上,在农村达到50%以上,在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90%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等被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95%以上。
2、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专业人员上岗培训达到100%。
3、全省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以及50%的艾滋病高发地区的中心卫生院都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规范化咨询、诊断、治疗等医疗保健服务;75%的乡镇卫生院和50%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能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4、在全省建立艾滋病社会救治和社会救助体系,推广“温馨家园工程”工作经验,全省至少有85%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能在社区和家庭获得基本医疗和生活照顾。
5、在高危人群中推广使用安全套,安全套使用率达到50%以上。
三、行动措施
(一)保证血液及其制品安全,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传播蔓延
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行公民无偿献血制度。制订全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调整县(市)中心血库的设置,形成覆盖全省的血液供应网络,建立健全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保障机制,严厉打击医疗单位私自采血和输血的违法行为。
加快省级血液中心及中心血站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充分利用国债资金,于2002年完成省级血液中心和12所中心血站的建设任务。2003年后在潜江、仙桃、天门三个直管市及中心血站覆盖不到的边远山区建立基层血站,推进血站标准化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