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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
(黔府发[2001]3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绿色通道建设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对公路、铁路、河渠、堤坝沿线进行绿化美化。近年来,我省的绿色通道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发展不平衡,绿化的总体水平不高,绿色通道建设的任务还很重。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绿色通道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通知如下:
  第一条 进一步提高对绿色通道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建设绿色通道,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建设秀美山川的重大举措,是我省从总体上构建以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骨架,以城镇、村寨绿化为依托,以公路、铁路、河渠、堤坝等沿线绿化为网络的国土绿化格局的需要。实施绿色通道工程,不仅能够保护公路、铁路、河渠、堤坝、机场,改善沿线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向纵深发展,而且能够促进沿线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改善和优化沿线地区社会经济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世纪之交,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把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西部大开发的基础,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根本,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绿色通道建设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绿色通道建设对于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山川秀美的重要意义,要广泛宣传和深入发动,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加强绿色通道建设,力求取得新的成效。
  第二条 绿色通道建设的基本思路和目标绿色通道建设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要动员全社会和全民参与这项工作,坚持国家、部门、集体、个人一起上,实行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充分调动各方面建设绿色通道的积极性。绿色通道建设要在保障公路、铁路视野开阔,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要和公路、铁路、水利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绿色通道建设要纳入各级生态环境建设规划、造林绿化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抓好国道主干线、国道、省道、铁路和重要堤坝沿线以及重点水库周边地区的绿化。绿色通道建设要与沿线城镇、乡村的绿化美化紧密结合,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
  我省绿色通道建设的目标是:到2005年,全省所有的高等级公路和以贵阳为中心通往八个地、州、市的干线公路以及铁路、主要江河和堤坝实现基本绿化。到2010年,力争全省所有可绿化的公路、铁路、江河、堤坝以及沿线的城镇、乡(镇)村所在地全部绿化,基本上形成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长廊,使绿色通道与生态环境、城乡绿化美化融为一体,构建起我省国土绿化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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