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贫困家庭妇女儿童医疗救助基金,帮助特困家庭产妇和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包括孕产妇和儿童保健、高危孕产妇和危重症儿童急救等),加强对弃婴和孤儿的救治。
9、加速妇幼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妇幼卫生队伍尤其是农村基层卫生队伍素质。2005年争取县、乡级妇幼卫生人员有80%经过临床进修和系统培训。对乡村医生普遍进行新一轮专业培训。农村医疗保健工作人员必须经过考核持证上岗。
10、以生殖保健为中心,广泛开展女童青春期保健、妇女婚前及围产保健和遗传咨询等工作。2010年做到县(市)区级有一个规范的新生儿急救治疗室并能够做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初筛,努力减少出生缺陷。宣传婴幼儿常见病、意外伤害防治、安全饮水、卫生厕所、性病和艾滋病的危害及预防等保健知识,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能力和家庭保健能力以及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
11、改善儿童营养。分步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行“国家大豆行动计划”。农村要注意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发展庭院经济,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城市要逐步推行学生营养餐(加餐、午餐)。
12、重视儿童体育。有条件的城市社区、乡(镇)要为儿童健身提供必要的体育设施。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学校应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13、预防和控制儿童近视和龋齿的发生。中小学、幼儿园要教育和帮助儿童科学用眼、爱护口腔卫生。家长、学校要将预防近视和龋齿的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习惯。
14、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增强常规免疫的有效性,根据需要逐步增加接种疫苗的种类。
15、在学校开设健康教育指导课程,对青少年进行青春期知识、预防吸烟、禁止吸毒的教育。城市和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进行儿童早期开发、心理咨询和不良行为矫正服务。
16、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加强婚前健康知识教育,开展质优、价廉的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防止母婴垂直传播艾滋病。
二、儿童与教育
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一)主要目标
2005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以下目标:
1、提高儿童学前受教育率。
——发展0至3岁儿童早期教育。
——城市满足和基本满足3—6岁儿童学前教育的需要,一般农村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到50%和60%左右,山区和贫困地区达到30%和45%左右。
2、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辍学率降低到1%以下,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8%以上。
——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8%,辍学率降低到2%以下,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5%以上。
——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5%和90%。
——保障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接受国家规定年限的教育。
——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发挥农村职业初中和综合初中的作用,进行教学、生产、实验、示范和推广。
3、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
——2005年,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安宁及动狐县(市)区的城镇有85%,其余地区有50%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其余地区有条件的农村基本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率从现在的68%提高到80%以上,其中普通高中教育从现在的30%提高到35%以上。主城区的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从93%提高到98%,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从50%提高到70%;办好7—17所优质高中,创办一批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融通的综合高中,为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后职业教育创造条件。
——积极发展职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逐步推行劳动预备役制度,城乡新生劳动力普遍接受1至3年的职业教育或技术培训。
4、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进一步提高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和学历标准,小学教师达到大学专科学历的占25%。初中教师达到大学本科学历的占30%,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保持在90%以上。
——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加强师德教育。
——排除中小学危房。
——中小学教育教学设备配备合格率有较大提高,达到有关规定标准。
——努力推进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校校通”工程的中小学分别达到60%和80%;全市乡完小以上学校进入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分别达到60%和75%。
5、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
——普及、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
——改进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切实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6、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提高家长学校普及率和办学质量。
——城镇家教知识普及率达到90%和95%,农村家教知识知晓率达到70%和80%。
(二)策略与措施
1、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导机制和制度,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教。
3、保证教育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并实现适度超前发展。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二期)工程”、“希望工程”等助学工程,努力为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保障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儿童的就学权利。
4、把“两基”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巩固“两基”成果,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地方政府负责、以县为主的分级管理体制。在“两基”水平较高的地区,要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争创教育强县。在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要提高“普九”质量,确保少数民族和残疾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在贫困地区,要继续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排除中小学校舍危房的力度,加强学校管理,充实师资力量,提高教学水平,降低辍学率。要开展实用技术和岗位培训,继续巩固扫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