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和急救水平,加强产科建设,创造住院分娩条件。在农村继续实施“母亲安全”工程,通过提高乡村干部的认识程度、乡村妇幼卫生人员的技能和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高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住院分娩率;开展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监控,建立运行便捷、经济有效的监测系统和转诊系统,组建县、乡、村危急孕产妇急救组织;做到普通乡卫生院能开展生理产科、中心乡卫生院能开展高危孕产妇急救等工作;针对孕产妇死因,进行分析评估,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保证危急孕产妇能得到必要及时的医疗救助;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提高医护人员和群众的认识水平,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降低剖宫产率。
7、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贫困家庭妇女医疗保健救助基金,帮助特困家庭孕产妇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包括住院分娩、高危孕产妇急救、妇女病普查普治等)。
8、进一步完善以县、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搞好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引进推广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普遍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强化夫妻共同承担计划生育的责任。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以生殖健康教育为中心,普及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切实抓好优质服务,保障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认真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展优生筛查工作,努力降低出生婴儿性别比,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9、关注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和流动人口中妇女的健康,加强和完善技术服务,开设医疗保健“绿色通道”,大力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满足妇女特殊人群服务需求。
10、推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在城市和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全面提高妇女身心健康。
11、加强性病、艾滋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强化对采供血机构和血制品生产单位的管理;提高婚前健康教育质量,逐步开展婚检和孕妇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防止妇女受感染和母婴垂直传播艾滋病,保障母婴安全,全面普及性病、艾滋病防治及自我防范知识,提高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12、要以农村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要加强对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的管理,提高无害化处理率,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为保障妇女健康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13、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方式,提高妇女科学健身的意识及身体素质。充分利用现有体育场馆、设施以及在社区、公园兴建和开辟公益健身场所,为妇女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创造条件。
五、妇女与法律
(一)主要目标
1、制定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2、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城市、城镇达到90%以上,农村、边远地区达到75%以上。
3、依法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禁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
4、依法维护妇女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5、为经济困难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6、积极创建无毒社区,减少妇女吸毒人数,做好帮教工作,提高吸毒妇女戒毒巩固率。
(二)策略与措施
1、贯彻依法治市战略,进一步完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有效地维护妇女的各项合法权益。
2、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行为,严厉打击卖淫嫖娼活动和其它社会丑恶现象。
3、建立健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网络。建立特邀妇联陪审员制度,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涉及妇女的案件在审判过程中的公正合法。
4、保护妇女合法的财产权。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对无过错的妇女给予适当损害赔偿。保护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
5、坚决惩治贩卖毒品、胁迫、教唆妇女从事毒品犯罪和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妇女吸食、注射毒品的犯罪行为。特别要引导和帮助妇女充分认识毒品对母婴健康的严重危害,对女性戒毒人员进行综合矫治,积极创建无毒社区。
6、建立法律援助体系,为受害妇女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处理受害妇女的投诉。提高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法律援助联络中心、“148”法律服务专线等服务质量,为需要法律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7、妇联、工会、共青团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8、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把普法宣传和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高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妇女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妇女与社会环境
(一)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2、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
3、改善妇女的生活环境。2005年和2010年城镇粪便、垃圾无害处理率分别达到50%和6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65%和70%以上;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45%和50%;农村饮用管网自来水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85%。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70%和80%。
4、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及决策的程度。
5、增加妇女自我支配的时间。
(二)策略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