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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合政[2001]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统计是党和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基础工作,是监测、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多年来,我市统计工作围绕改革和发展大局,强化服务,较好地发挥了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为我市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做出了较大成绩。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统计工作的外部环境和统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内容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定程度地存在着统计工作落后于政府决策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状况。为全面提高我市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市”战略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统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统计部门是国民经济的核算中心。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统计工作的作用日显重要,任务越来越重,难度也随之增大。在新的形势下,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说真话、办实事,并在工作实践中创新进取,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充分认识统计监督的必要性和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充分认识统计任务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计数字已不仅是经济运行结果的记录,而且是政府和领导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工作无疑是各级政府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职能。各级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统计知识的学习,切实加强和改进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善于运用统计信息进行科学决策、改善管理、指导实践。在研究经济工作、制订发展计划时要注意听取统计部门的意见。要定期研究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关心统计、支持统计。
  二、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的大局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加快发展、富民强市”是我市新时期的发展战略,统计部门必须紧紧围绕这个大局依法开展工作。要加强对我市“十五”计划发展目标的预警监测,做好经济运行综合考核工作;要加强区域经济总量和单位总体的统计,客观公正地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要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统计的服务水平。
  实行依法统计,是新时期统计工作的基本方略,也是加强和改进我市统计工作的根本途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以及《合肥市统计管理条例》来规范统计工作和统计秩序。加大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领导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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