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书编纂
1部市志、8部区县志、1部高新区志,即《淄博市志》、《张店区志》、《淄川区志》、《博山区志》、《周村区志》、《临淄区志》、《桓台县志》、《高青县志》、《沂源县志》、《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志》全部完成编纂出版任务。
在完成市、区县、市开发区两级志书的基础上,市、区县、市开发区史志机构可有计划地编纂反映地域特色的专志,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单位编纂部门志、行业志、企业志、院校志、乡镇志、村志等基层志书,开展旧志整理工作。
加强志书质量管理。市、区县、市开发区史志办公室都要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及志书质量负责制,规范编纂程序,严格审查验收。基层志书编修方案要报经史志主管部门批准,正式出版的基层志必须经史志部门审批,确保出版志书的质量。
(二)年鉴工作
要继续编纂出版好《淄博年鉴》,坚持一年一鉴,加强编纂的规范化建设,增强年鉴资料和信息的科学性、可比性和连续性,不断提高内在质量,使其卷卷成精品,年年有突破。各级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编纂出版年鉴,可一年一卷,也可几年一卷。
要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对年鉴编辑出版的组织结构、体例框架、资料内容、效益结构和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进行理论总结和实践创新,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加强年鉴发行工作,使年鉴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信息化建设
抓好市、区县、市开发区地情资料库建设。《淄博市情资料库》已经建成,1999年12月28日上网,有自己的网站www.Ziboshiqing.Gov.Cn。“十五”期间,入库资料要达到1亿字以上。区县、市开发区要在2005年底前,全面建成区县、市开发区地情资料库,可通过政府网站上网,有条件的可建立自己的网站,入库资料在2000万字以上。
抓好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十五”末,市、区县、市开发区史志办公室实现办公自动化,志鉴类产品供稿磁盘化,编辑无纸化,传输网络化。要创造条件,与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横向网络联系,通过网络报送数据,传送稿件,发布信息,开展服务。
(四)方志馆建设
“十五”期间要加大市、区县、市开发区方志馆建设步子,争取专项业务经费,不断充实志书、年鉴的馆藏数量,并加快方志资料电子化进程,基本实现方志目录、提要检索微机化。要充分利用馆藏志书、年鉴,发挥“资治、存史、教化”的功能。
(五)史志成果的开发利用
市、区县、市开发区史志机构都要根据史志工作的实际,充分利用史志工作的资料优势,有计划地选择一些课题,组织力量开展研究,或编辑出版市、区县、市开发区情、纵览、专辑,为市、区县、市开发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要进一步扩大志书、年鉴的发行面,积极指导社会各界读志用志,逐步把史志工作从案头工作变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社会性服务工作,不断赋予史志工作新的内容,努力拓宽史志工作服务的新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