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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加快构建教育、医药卫生、电子信息、机械汽车、建筑、农业六大人才高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扎实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建立和完善六大行业继续教育网络体系,全面推行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集中一定的财力,重点培养有发展前途的高层次人才。从今年起每年从六大行业选送一定数量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到国内有关高校攻读MBA、MPA;根据行业发展需求,举办高层次人才研修班,邀请国内外专家、企业界知名人士做专题讲座;充分发挥我省高校的优势,鼓励企事业单位的中青年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提升现有人才学历层次;加快培养一批熟悉WTO规则,懂法律、外语、经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开展国(境)外培训,每年省外国专家局会同有关部门选送一批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拔尖人才赴国(境)外培训或研修。
  5、加强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建设。发展壮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区,进一步吸引和扶持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创业,重点培育、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家,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行业建设服务。对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资助风险投资基金和项目启动经费,享受优惠的创业贷款。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可享受我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规定的有关财税优惠政策。继续办好我省各类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创业基地,为高层次科研人才创办高科技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提供“孵化器”。
  鼓励和支持六大行业的企业建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和企业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进站工作。到2005年,力争在高教系统的博士后流动站达100个以上,一级学科覆盖率80%以上,在站博士后800人以上;在医药卫生等五个行业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现在的17个增加到50个以上,企业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由现在的27个增加到60个以上。
  6、率先在六大行业建立高层次人才分配特区。鼓励企事业单位对特殊人才采取特殊的分配办法,积极推行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采取项目内部招标、新品销售提成、股权奖励等分配办法,对在关键岗位的技术骨干、承担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的技术带头人,可实行技术入股和协议工资制度。六大行业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参照市场人才价格,研究确定高层次人才的工资发放水平。
  加大智力成果参与分配的力度,对经省以上科研主管部门认定,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其作价金额占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达35%,其成果完成人可获得不低于该成果入股时作价金额的20%的股份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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