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阶段:11月6日-11月20日,宣传动员、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培训人员。
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整顿和规范西安市文物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召开全市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我市文物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区、县要对本系统、本地区的整顿规范工作进行安排,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会议精神。
2.市文物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整顿和规范西安市文物市场秩序的通告》。
3.由市文物局培训参加文物市场整顿的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文物市场管理的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
(二)第二阶段:11月20日-12月中旬,全面清查治理整顿阶段。
1.文物监管品市场工作组,负责清查和整顿西安市文物监管品交易市场和擅自开设的文物监管品市场以及黑市交易场所。对违法交易和超限经营者,依法处理;对无证照经营者,坚决取缔。
2.文物复仿制品市场工作组,负责检查西安市区和临潼区复仿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工作。对产品质量、生产工艺粗制滥造者,取消其生产资格;对已进入流通领域而未作标识的文物复制品进行清理。
3.文物安全检查组,负责加大力度打击走私盗窃文物、盗掘古墓的犯罪活动,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惩。组织对全市文物管理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各工作组要认真负责,相互配合,把这次专项整顿文物市场的工作抓出实效。
(三)第三阶段:12月中旬-12月30日,规范、验收、总结阶段。
各工作组应做好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验收和总结工作。文物市场经过清理整顿,要逐步规范。文物、公安、工商通力合作,严格审批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使我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依法、健康、有序地不断向前发展。
五、几点要求
(一)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文物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这项工作做为今年第四季度的重点任务来抓,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负起责任,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整顿为手段,以规范为目的,实施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的工作。接此通知后,各区县文物管理部门在市整顿办统一安排部署下,结合本地区文物市场的实际问题,迅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整顿方案,尽快着手布置开展工作。
(二)将本次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的工作与每年一次的文物法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使整顿规范文物市场的过程同时成为文物法规普及宣传和教育的过程。今年11月文物法宣传的主题确定为:“打击文物犯罪,整顿规范市场,促进事业发展”。各区县、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安排组织好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