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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物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物局关于整顿和
规范文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1]131号 2001年11月6日)


  《西安市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市文物遗存丰富,保护好这些文物是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秩序对加强文物保护,促进文物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把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秩序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文物监管品市场、文物购销经营单位和各种文物交易活动,严格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依法惩处各种非法经营活动。要下大力气抓好文物安全,特别是田野文物安全工作,将打击盗窃、盗掘和走私文物犯罪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始终保持对文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确保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秩序工作取得实效。

西安市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西安市文物园林局 2001年11月6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家文物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秩序的通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物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1]117号)及11月6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整顿和规范文物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整顿和规范我市文物市场秩序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依法对文物市场秩序进行整顿和规范,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坚决遏制走私、盗窃和盗掘文物的犯罪活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良好的文物市场营运机制,保障全市文物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目标
  (一)整顿和规范我市文物监管品市场。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对未经市政府审批,擅自开设的非法文物监管品市场和文物黑市交易场所,坚决予以取缔。对已经批准的文物监管品市场中虽持有合法证照但进行文物非法交易或违规经营者,各有关工作部门要根据情况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已经设立的文物监管品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从而建立起合法、健康、有序的文物监管品市场营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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