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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实施意见
(成办发[2001]15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地质灾害发生频繁,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为加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全市经济协调发展及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号令)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
  防治地质灾害是事关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责任重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地质灾害的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坚持长抓不懈。防治地质灾害,实行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坚决防止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努力减轻自然地质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各区(市)县是组织力量,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排查,弄清本区域地质灾害现状,掌握地质灾害的发育、分布规律,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确定重点防范区域,明确防治原则和目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分布状况,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编制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三、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一)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各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定期对地质灾害现状进行调查,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防御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应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整个编制工作。地质灾害危险点要按规定填报地质灾害危险点防御预案表。
  (二)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各区(市)县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大力推进“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要根据当地气象、地震、水情预报和各灾害点的监测资料,做好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工作。要认真落实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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